一、考核原则
本着对教职工负责、对学校负责的精神,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程序
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考核(打分初评)——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(终评)。
三、考核要求
1、考核比例。S 5%、A 20%、B+ 30%、B 40%、C 5%、D辞职、辞退或不续聘
教师考核应严格按照上述比例进行,班主任、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考核要控制好S等人数。
2、总体要求:综合评价、分层考核、注重实绩、客观公正、科学导向。
3、几个重要考核指标
(1)与师德师风挂钩。出现舆情、有偿家教、体罚或变相体罚、意识形态等违反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降等,如情节严重的考核不合格。
(2)与教育教学质量挂钩。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考核降等。
(3)与安全管理挂钩。发生校园安全事故,或校园卫生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考核降等。
(4)与工作量挂钩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满的,考核降等。
(5)与考勤挂钩。员工本学期未出勤达到或超过2个月的、旷工的不予考核,不发考核奖金;事假、病假较多的,不能准时上岗、经常迟到早退的,考核降等。员工长期病产假,按照考核结果按时间折算。
(6)员工离职,原则上不发任何考核奖金。
(7)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、未履行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、未按要求落实办公室“两整两化”和校服日穿着校服的,考核时视情况评定。
(8)对有损学校名誉或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,考核时视情节评定。
(9)有住宿生的班主任考核与宿舍管理挂钩。
苏州新草桥中学
2026年1月6日